传销成员是否犯法?


传销成员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传销的概念。传销主要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以发展人数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以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对于传销活动中的组织者、领导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组织者、领导者,一般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以及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而对于一般的传销成员,也就是那些受欺骗或胁迫而参与传销的人员,通常不构成犯罪。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不过,如果这些一般成员在参与过程中,积极协助组织者、领导者实施传销行为,如帮助宣传、发展下线等,达到一定情节的,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面临行政处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传销成员是否犯法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其在传销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和具体行为来判断。如果你只是一般的参与者,及时脱离了传销组织,通常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组织者或积极参与者,就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