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双向收费是国家规定的吗?
我最近打算买卖房子,找了房产中介。但中介要向买卖双方都收取费用,我不太明白这是不是国家规定的。我想知道这种双向收费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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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双向收费并非国家统一规定的强制要求。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中介服务。房产中介就是为买卖房屋的双方提供信息、促成交易的中间人。他们的工作包括寻找合适的房源、安排看房、协助办理交易手续等等。而中介收取费用,是因为他们付出了劳动和提供了服务。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意味着中介可以收取费用,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单向收费还是双向收费。也就是说,收费方式主要由中介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 在实际情况中,有的地区可能存在行业惯例,会有双向收费的情况。但是,中介公司应该在提供服务之前,明确告知买卖双方收费的标准和方式。如果没有提前告知,或者收费标准不合理,那么就可能存在问题。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如果觉得中介的收费不合理,可以和中介进行协商,要求调整收费方式或者标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相关的行业协会或者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房产中介双向收费不是国家的统一规定,具体收费情况要依据合同约定和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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