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诈骗是怎么判的呢?


多人合作诈骗,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共同犯罪诈骗,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诈骗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惩处规定。 首先,在判定多人合作诈骗的刑罚时,会依据诈骗的数额大小来确定基准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其次,除了诈骗数额,每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在多人合作诈骗中,一般会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情节也会影响量刑。比如,诈骗的手段是否恶劣、是否造成了被害人的重大损失、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多人合作诈骗的判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会根据诈骗数额、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其他相关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罚。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