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品变卖是否算诈骗?
我租了一批设备,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就把这些设备变卖了。现在出租方要追究我责任,我想知道我这种租赁物品变卖的行为在法律上算诈骗吗?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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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品变卖是否算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财物给你,并且你压根就没打算还。在租赁物品的场景中,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时就有将租赁物品变卖获利且不归还的想法,那很可能就构成诈骗。比如,某人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租来的物品,拿到手后马上就卖掉换钱,这就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然而,如果承租人是因为突发的客观原因,比如资金链断裂、经营亏损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无奈之下变卖租赁物品,并且有积极还款或者弥补损失的意愿,一般不认定为诈骗。这种情况更倾向于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所以,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因变卖租赁物品所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判断租赁物品变卖是否算诈骗,关键在于承租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涉及到这类纠纷,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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