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缓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属于累犯?

我之前因为犯罪被判处了缓刑,在缓刑期间我又犯了新罪。我很担心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累犯,因为听说累犯的处罚会更重。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缓刑期间又犯罪到底属不属于累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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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累犯和缓刑的概念。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而缓刑呢,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而对于缓刑,《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构成累犯的前提是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而在缓刑期间,原判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只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以,缓刑期间又犯罪并不属于累犯。不过,虽然不属于累犯,但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会被撤销缓刑,将前罪和新犯的罪进行数罪并罚,最终确定实际执行的刑罚。这种情况下,处罚通常也会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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