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刑事处罚后再犯罪属于累犯吗?
我之前有个案子,最后被免除了刑事处罚。现在又出了点事,可能涉及犯罪。我很担心这会不会构成累犯,想知道在法律上,免除刑事处罚后再犯罪到底算不算累犯,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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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免除刑事处罚后犯罪是否属于累犯,我们首先得明确什么是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有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二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三是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它指的是因某些原因,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但不给予刑事处罚。这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本质区别。因为免除刑事处罚意味着行为人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不满足构成累犯要求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一前提条件。 所以,一般情况下,免除刑事处罚后犯罪不属于累犯。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因某犯罪行为被法院认定有罪,但由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被免除刑事处罚。之后张三又犯了新罪,即便新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由于之前是免除刑事处罚,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所以不构成累犯。 不过,虽然免除刑事处罚后再犯罪通常不构成累犯,但这并不意味着再犯罪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再犯新罪依然要根据新罪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新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来看,免除刑事处罚后犯罪一般不构成累犯,但再犯罪还是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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