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再犯罪算累犯吗?
我之前因为犯罪被判处了缓刑,现在缓刑期已经结束了。最近我又遇到点事儿,可能涉嫌犯罪。我特别担心,不知道像我这种缓刑结束后再犯罪的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累犯,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缓刑结束再犯罪是否算累犯,需要从法律对缓刑和累犯的规定来分析。 首先,来了解一下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法院给罪犯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如果罪犯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接着,看看什么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相关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构成累犯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而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既然原判刑罚都没有执行,就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的情况。所以,缓刑结束后再犯罪,通常是不算累犯的。不过,虽然不算累犯,但再次犯罪肯定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具体的量刑会根据新犯罪行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