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判了之后要还钱吗,是怎么判的?


在司法实践中,当一个人被判定犯有诈骗罪时,通常是需要还钱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解释一下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给你,而且你压根就没打算还,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关于还钱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意味着,即使因诈骗罪被判刑,犯罪分子仍然有义务将诈骗所得的财物归还给受害人。这是因为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让犯罪分子还钱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恢复被破坏的财产秩序。 再来说说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如何界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在这个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标准。 此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考虑其他一些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退还诈骗所得的财物,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拒不退还赃款,可能会加重处罚。 总之,犯诈骗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返还诈骗所得的财物。具体的判刑要根据诈骗的数额、情节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