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工程标收取佣金是否犯法?


倒卖工程标收取佣金的行为是否犯法,需要从法律层面和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倒卖工程标”的含义。它通常指的是将本应通过合法、公正、公平的招投标程序来确定中标人的工程项目,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转让、转卖,从中获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倒卖工程标的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那么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所收取的佣金也属于违法所得。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了串通投标罪,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倒卖工程标收取佣金的行为符合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是正常的居间服务,也就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为工程招标方和投标方提供信息、促成交易,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遵循了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程序的规定,那么收取合理的佣金是合法的。这种居间服务类似于中介服务,为双方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促进了交易的达成。但前提是,居间人必须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有隐瞒、欺诈等行为,也不能参与到非法的招投标活动中。 在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倒卖工程标收取佣金的违法行为,关键在于看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如果发现有倒卖工程标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查处,违法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参与工程招投标相关活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