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车时跑了算不算是阻碍执行公务?


交警查车时跑了是否算阻碍执行公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阻碍执行公务。阻碍执行公务,指的是通过暴力、威胁等方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干扰和妨碍。在交警查车这个场景中,交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依法进行查车是在履行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若在交警查车时,当事人只是单纯驾车逃跑,没有对交警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可能不会直接认定为阻碍执行公务,但这种逃跑行为也是违法的。例如,当事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驾车逃跑逃避交警查车,很可能就属于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情况。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逃跑过程中,采用了暴力手段,比如冲撞交警、殴打交警,或者以威胁交警人身安全等方式抗拒查车,那么这种行为就毫无疑问地构成了阻碍执行公务。这种情况下,不仅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根据该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综上所述,交警查车时跑了是否算阻碍执行公务不能一概而论。单纯逃跑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虽不算典型的阻碍执行公务,但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若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抗拒查车,就构成阻碍执行公务,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