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小产权房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罪?


要判断买卖小产权房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罪,需要先了解小产权房和非法经营罪的概念,再结合法律规定来分析。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这种房子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买卖小产权房属于非法经营罪。小产权房的买卖主要涉及到土地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因为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买卖小产权房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比如,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大规模、有组织地在没有相关资质和许可的情况下开发、销售小产权房,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司法机关有可能将其认定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但这种情况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 总之,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小产权房买卖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小产权房交易存在诸多法律风险,购买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