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吓死算犯法吗,会判几年?
前几天我和一个朋友开玩笑,可能玩笑开得有点大,把他吓得心脏病发作去世了。我现在特别害怕,也很自责,想知道我这种把人 吓死的情况算犯法吗?如果算的话会判几年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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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把人吓死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并且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行为人知道对方有严重的心脏病,为了达到杀害对方的目的,故意采用极其恐怖、刺激的手段吓唬对方,导致对方心脏病发作死亡,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要是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但存在过失,也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对方正常开玩笑,但玩笑行为超出了一般人的预期,导致对方因惊吓过度死亡,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然而,如果行为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完全是意外事件导致他人死亡,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 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例如,行为人在正常的社交活动中,实施了一个普通的行为,而对方因为自身特殊的体质(如极其罕见的心脏病等)受到惊吓死亡,且这种特殊体质是一般人无法预见的,那么就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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