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推广行为是否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
我是个小老板,为了提升店铺知名度,在搜索引擎上做了推广。但我不太确定这种搜索引擎推广行为,从法律角度看,能不能算作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呢?我想了解清楚,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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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搜索引擎推广行为是否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这种推广行为的具体特征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互联网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进一步指出,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搜索引擎推广通常是企业或个人付费让自己的信息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页面中获得更突出的展示位置,以此来吸引用户的注意力,推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从表现形式上看,搜索引擎推广往往会以文字链接、图片等形式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这些形式都符合互联网广告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展示的特征。 从目的上分析,进行搜索引擎推广的主体是为了直接或间接地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这与广告法中对广告活动“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定义相契合。例如,当用户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相关关键词,搜索结果页面出现的标有“广告”字样的链接,点击进去是某个商家的产品介绍页面,这明显就是商家通过搜索引擎这个互联网媒介来推广自己的产品,属于广告行为。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搜索引擎推广行为属于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从事搜索引擎推广的主体需要遵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要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否则,将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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