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倒闭把设备卖了违法吗?会判几年?


在探讨工厂倒闭后售卖设备是否违法以及可能面临的刑罚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清理债务。清算则是企业在终止过程中,为终结企业现存的各种经济关系,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变现、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如果工厂倒闭进入破产程序后,未经清算组或法院许可,私自售卖工厂设备,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因为在破产程序中,企业的财产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以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私自售卖设备可能会导致部分债权人的利益受损,破坏了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若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是妨害清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然而,如果工厂倒闭但未进入破产程序,并且设备的售卖行为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没有拖欠供应商货款、工人工资等债务,那么这种售卖行为通常是合法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工厂对其设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但如果存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私自售卖设备可能会被债权人视为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追回设备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