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是否犯法?


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是犯法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后果。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肉类的检验检疫有明确要求。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于肉类等食用农产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这是因为检验检疫是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检验检疫可以检测出肉类是否含有有害物质、是否携带疫病等,从而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其次,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的行为会面临多种法律后果。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如果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导致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疫病等,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