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关系以后是否算共同生活?

我和对象发生了关系,但平常还是各过各的,没住在一起。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单纯发生关系这一点能不能算我们是共同生活了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共同生活是咋界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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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生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讲,判断发生关系后是否算共同生活,不能仅依据发生关系这一单一行为,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共同生活,通俗地说,是指双方在较长时间内,在生活的各个方面相互依赖、相互扶持,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共同体。它涵盖了多个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居住、经济、情感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在居住上,通常表现为双方共同居住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共同打理日常生活事务,比如一起做饭、打扫卫生等。从经济角度看,双方可能会有共同的经济收支安排,例如共同承担房租、水电费等生活费用,或者对家庭财产有共同的管理和支配。情感方面,彼此相互关心、照顾,在精神上给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虽然并没有对“共同生活”给出明确具体的定义,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仅仅发生关系,只能说明双方有亲密的身体接触,但如果没有在居住、经济等其他方面形成紧密的联系,是很难认定为共同生活的。例如在一些涉及婚姻财产分割或者彩礼返还的案件中,如果一方以双方已发生关系为由,主张已共同生活,而另一方提出相反证据证明双方并未在其他方面有共同生活的表现,法院通常不会仅依据发生关系就认定为共同生活。所以,发生关系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要结合多种因素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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