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同居了算什么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一起了,身边人看法不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俩这种同居关系到底算什么,在法律上有啥说法和规定不,会有啥权益和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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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两个人同居的关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了解一下同居的概念,同居是指两个人没有经过结婚登记,就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 同居关系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婚同居,也就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选择居住在一起。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这种行为,这更多是个人的生活选择。比如小李和小张都是单身,他们在恋爱过程中选择同居,这种情况法律是不干涉的。不过,未婚同居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和夫妻关系有很大不同。如果在同居期间产生财产纠纷,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来处理,而是要看具体的出资情况等因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另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指的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如果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比如,老王已经结婚,但他又和婚外的小陈同居,老王的配偶发现后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老王的配偶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老王给予损害赔偿。而且这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涉及重婚罪等刑事犯罪。所以,同居关系不同,在法律上的性质和后果也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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