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协商好了。但现在有人说签了协议不算离婚,得去办手续才行。我就很疑惑,到底签订了离婚协议算不算离婚啊?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就算离婚了。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协议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的书面约定。它体现了夫妻双方对离婚后生活安排的一致意愿。 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以及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联)》及相关材料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有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的第一步。签订离婚协议后,还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现在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只有拿到离婚证,夫妻关系才在法律上正式解除。 另外,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也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才解除。 综上所述,签订离婚协议只是一个意向和约定,不能直接导致离婚的法律后果。只有完成法定的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取得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婚姻关系才会在法律上真正解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