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还算高校毕业生吗?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之前在一家公司实习的时候交了社保。现在我想参加一些只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不知道交了社保后还算不算高校毕业生,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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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高校毕业生”并没有严格统一的法律定义,但在不同的政策场景下有不同的界定方式。从普遍意义上讲,高校毕业生是指在高等院校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学生。 一般来说,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这里的“未落实工作单位”通常理解为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等情况。而缴纳社保通常被视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 在一些招聘政策、落户政策等中,对于高校毕业生身份的认定有不同规定。例如,在公务员招考等公职类招聘中,部分岗位明确要求是“应届高校毕业生”,这里的应届通常指当年毕业的学生,如果缴纳了社保且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能就不符合应届毕业生身份。但在一些地方的人才引进政策中,可能对于毕业一定年限内(如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都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即使交了社保也不影响其作为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所以,交了社保是否还算高校毕业生,要根据具体的政策要求和场景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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