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个人继承时配偶有份吗?
我家里老人立了遗嘱指定由我个人继承一笔财产,可我担心这会涉及到我和我配偶的财产关系。我想知道在这种指定个人继承的情况下,我的配偶有没有权利分这份财产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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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指定个人继承时配偶是否有份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则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处理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某一项财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并且明确表示该财产仅归这一方所有,与配偶无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财产就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配偶没有份额。 例如,老张立下遗嘱,写明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由儿子小张个人继承,且明确该房产与小张的配偶无关。那么当老张去世后,这套房产就只属于小张,小张的配偶对这套房产没有权利主张。 然而,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配偶是有份的。 比如,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存款由女儿小王继承,但遗嘱中没有写明该存款只归小王个人所有。那么当老王去世后,这笔存款就属于小王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指定个人继承时配偶是否有份,关键在于遗嘱中是否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如果遗嘱明确了只归一方,配偶就没有份;若遗嘱未明确,一般情况下配偶是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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