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得到的遗产,另一方是否有份?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的一位亲人去世,留给他一笔遗产。我想知道这笔遗产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有没有份呢?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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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夫妻一方得到的遗产另一方是否有份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就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遗产,在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是有份的。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产,若无特殊情况,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也享有相应的权益。 然而,法律也有特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其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就没有权利主张对这份遗产的份额。比如,遗嘱写明“我名下的所有财产由我的儿子一人继承,与他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儿子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 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对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得到的遗产,另一方是否有份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或者夫妻有特殊约定,则可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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