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欠钱离婚后配偶是共同还款人吗?
我和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他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钱。我想知道这笔婚内欠的钱,离婚后我需不需要作为共同还款人一起偿还呢?
展开


在探讨婚内欠钱离婚后配偶是否为共同还款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这笔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的,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的,又或者这笔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了,配偶仍然是共同还款人,需要和借款方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买房,之后离婚了,那么双方都有偿还剩余房贷的义务。再比如,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借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在外赌博借了一大笔钱,这种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就不能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但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那配偶可能还是要承担还款责任。 所以,婚内欠钱离婚后配偶是否为共同还款人,关键在于判断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配偶要一起还钱;如果不是,配偶通常不用承担还款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