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否属于事实行为?
我想搞清楚法定继承在法律上的性质。我家里最近涉及到法定继承的事情,不太明白法定继承到底是不是事实行为,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如何界定的,这对处理家里的继承事务很关键。
展开


要明确法定继承是否属于事实行为,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事实行为的定义。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不管你主观上有没有想要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想法,只要做出了这个行为,法律就会规定产生相应的结果。 从法定继承本身来看,它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的发生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客观事实,而不是基于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不管继承人是否有想要继承遗产的主观意愿,只要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就会发生法定继承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这表明,被继承人死亡这个客观事实是法定继承开始的关键,而不是继承人的主观意愿。 此外,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也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些规定都体现了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综上所述,法定继承属于事实行为。因为它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客观事实,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承的法律后果,而不依赖于继承人的主观意愿和意思表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