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激性杀人是否有罪?


应激性杀人通常是指行为人在受到外部强烈刺激后,因情绪瞬间失控而实施的杀人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应激性杀人依然是有罪的,但在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应激性杀人本质上也属于故意杀人行为,因为行为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尽管这种故意可能是在突然的强烈刺激下产生的。 不过,应激性杀人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在主观恶性上有所不同。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往往是行为人经过长时间策划和准备后实施的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大。而应激性杀人是在突发的、强烈的刺激下发生的,行为人可能平时并没有犯罪的意图。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应激性杀人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刺激的程度、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行为的手段和后果等因素,判断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例如,如果刺激的程度非常强烈,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都可能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且行为人在杀人后有自首、积极救助被害人等情节,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为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但如果行为人的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即使是应激性杀人,也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此外,在司法审判中,还会对行为人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如果行为人在应激状态下出现精神障碍,导致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减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应激性杀人是有罪的,但具体的定罪和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法律既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也要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具体情节,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