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拘传确实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下面将详细解释拘传这一概念,以及它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特点。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而拘传是其中一种较为轻微的强制措施。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这一规定赋予了公检法机关在必要时采取拘传措施的权力。 拘传的目的主要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它通常适用于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里的合法传唤可以是书面的传票,也可以是口头的通知。 在执行拘传时,执行人员必须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拘传证是公检法机关签发的,证明拘传行为合法性的法律文书。如果被拘传人抗拒拘传,执行人员可以使用适当的强制方法,如强制带离现场,但这种强制方法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以确保顺利执行拘传措施。 另外,关于拘传的时间也有明确的法律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与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相比,拘传的强制力度相对较轻。它只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并不剥夺其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行动自由。而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监视居住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区域;拘留是短期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逮捕则是较长时间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综上所述,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适用程序。它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