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在没有诊断病人的情况下做手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都没给我详细诊断,就直接安排我做手术了。术后我身体出现了一些问题,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在没诊断清楚的情况下就给病人做手术,从法律上来说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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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在未对病人进行诊断就实施手术,极有可能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其中强调了医务人员需遵守相关规范和常规。而在正常的医疗流程中,诊断是手术的必要前置程序,医生需要通过各种检查手段了解患者的病情、身体状况等信息,才能制定合理的手术方案。 从法律判定的角度来看,要确定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专门的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经鉴定,医院未诊断就做手术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医院存在过失,那么就可认定为医疗事故。患者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有权选择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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