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两个人名字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房子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不知道这个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分,是直接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了解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处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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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时可以这样处理:首先是协商处理。夫妻双方能够自行商量房子的归属以及补偿等问题。要是一方想获得房子的所有权,那就得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房子市场价值100万,双方对房屋贡献差不多,一方要房子,可能就需要给另一方50万左右的补偿 。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也能商量着把房子卖掉,然后分割售房款。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表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院判决时,如果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会按均等分割的原则处理,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特别大,像在婚姻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责任;或者一方存在过错,像有出轨、家暴等行为,那么在分割比例上就可能会有所倾斜。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住房需求,要是一方抚养子女且没有其他住处,法院可能会倾向把房子判给这一方。还有,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不主张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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