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两个人名字离婚该如何处理?


如果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时一般有以下处理方式:首先是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房屋的归属问题。比如一方想要房子的所有权,那就得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数额通常会参考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也能协商把房子卖掉,然后分售房款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进入诉讼分割。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差不多,且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居住需求、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来判定房屋归谁。比如一方要抚养子女且没有其他合适住处,法院可能就会倾向把房屋判归这一方。要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不主张,法院会让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的计算同样会综合考虑房屋价值等多种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要是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再由法院依法判决分割;若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经营投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保障他们的生活和成长需求;对于女方,因为在婚姻家庭中可能相对处于弱势,也会适当照顾;对于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也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一定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