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赔偿金最多在多少年内可以主张?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现在想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不清楚从发生争议到现在这么久了还能不能要。想问下,从劳动争议发生开始,最多在多少年内可以主张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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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赔偿金的主张涉及到多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和时间规定。 首先要了解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意识到自己在劳动权益方面受到了公司的侵害的那一天。比如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收到辞退通知的那一天就可能被认定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不过,这一年的仲裁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仲裁时效中断是指,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例如,员工向公司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时仲裁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而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发生自然灾害、员工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无法申请仲裁。 另外,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对于劳动争议赔偿金的主张,一般情况下要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通过仲裁来主张,但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况时,时间计算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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