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争议时效是多久?


工资争议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通俗来讲,就是从你察觉到工资发放不对劲,或者按照常理你应该察觉到工资有问题的时候开始计算,在这一年时间内,你都可以就工资争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不过,这一仲裁时效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当中断时,时效会重新计算;当中止时,时效会暂停计算,待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中断是因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你向公司提出工资有问题,要求解决,这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一年的时效。而中止则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比如因为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你无法申请仲裁,那么在这些不可抗力等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继续计算。 另外,还有一个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当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劳动关系还在持续,公司一直拖欠工资,那么随时申请仲裁都可以;但一旦劳动关系结束了,就需要在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是说,在拿到仲裁结果后,如果不满意,要在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要是超过这个时间没起诉,仲裁裁决就生效了。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