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是否会当庭释放?


判缓刑并不一定意味着当庭释放。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缓刑的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虽然给罪犯定了罪、判了刑,但在一定条件下,暂时先不把罪犯关到监狱里去执行刑罚,而是让其在社区等场所接受一定的监督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那为什么判缓刑不一定当庭释放呢?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一种情况是,如果在宣判前,犯罪嫌疑人是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的,当法院当庭宣判缓刑后,正常情况下,需要办理完相关的释放手续才会释放。因为司法机关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比如要将执行缓刑的相关文书送达给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等。不过在实践中,如果各项手续能够及时办理,很多时候是可以当庭释放的。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宣判前是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状态的,那么在宣判缓刑后,虽然不需要再办理额外的释放手续,但依然要遵守缓刑期间的相关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同时,第七十七条也规定了撤销缓刑的几种情形,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综上所述,判缓刑后是否当庭释放,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程序办理情况来确定。但无论是否当庭释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都要严格遵守缓刑期间的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