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是否需要交税?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房产、存款等。不知道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需不需要向国家交税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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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分财产的情况下,是否需要交税要根据具体的财产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对于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过户时,不需要缴纳契税。 其次,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对于存款等其他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单纯的财产分割并不涉及交税问题。因为这只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并非财产的交易或所得。 综上所述,离婚分财产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交税,但涉及房产转让等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和法律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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