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我是个临时工,在上班路上出了车祸。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临时工身份,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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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临时工上班途中出车祸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临时工”在法律层面的概念。在现行法律体系里,其实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正式称呼,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都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要点需要注意。其一,是“上下班途中”,它指的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比如,正常的上下班路线,或者是在合理范围内的顺路买菜、接送孩子等路线都可视为“上下班途中”。其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在事故中,劳动者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就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 所以,对于临时工来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上班途中出车祸,并且满足上述“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认定流程是,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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