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地费属于征地拆迁费吗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土地费用的事务,对临时占地费和征地拆迁费的关系不太清楚。想知道临时占地费是不是就包含在征地拆迁费里面呢?主要是想搞明白这两者在费用归属和性质上到底是怎样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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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地费通常不属于征地拆迁费。 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临时占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等临时性地使用土地,使用期限一般较短。而征地拆迁通常是为了特定建设目的,将土地的所有权从集体或个人手中永久性地征收过来,并对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等进行拆除 。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里说的是征地拆迁补偿的范畴。而临时用地有其单独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要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这两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征地拆迁意味着土地性质发生改变,被征收者失去土地的所有权,补偿相对全面和长期;而临时占地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土地,土地所有权不变,补偿主要是针对临时使用期间给土地所有者造成的损失 。所以,临时占地费一般不被包含在征地拆迁费里 。 相关概念: 临时占地: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等临时性地使用土地 征地拆迁:为特定建设目的将土地所有权从集体或个人手中永久性征收并拆除地上建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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