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的婚房是男公公名下,婚后改老公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前,婚房在公公名下,婚后改成了老公的名字。我现在心里很没底,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如果以后涉及到财产分割,不知道这房子会不会有我的份。我就想确切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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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本题描述的情形中,婚房原本是公公名下的财产,婚前购买意味着并非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其次,如果公公将房产过户给老公时,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老公一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例如,公公在过户时签订赠与协议,写明只赠与老公,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 再次,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老公一人,且房产过户后夫妻双方对房产进行了共同管理、使用、收益等,比如夫妻共同对房屋进行装修、出租并共同管理租金等,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但一般也不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会综合房屋来源、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最后,如果房产在过户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仅从婚房婚前在公公名下,婚后改成老公名字这一情况来看,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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