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侵占案件是否有时效?

我发现公司里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的财产,但是这件事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想举报他,可又担心时间太久不能追究责任了。我就想问问,职务侵占案件是不是有时效限制啊?要是有的话,这个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view-more
  • #职务侵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案件是有时效的,这里的时效在法律上被称为追诉时效,它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追究了。 追诉时效的长短是根据犯罪行为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职务侵占数额较大,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就是五年;若数额巨大,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追诉时效则可能是十五年或者二十年。 不过,追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司法机关已经开始处理该案件,或者被害人提出控告但应立案而未立案,那么就不存在时效过期的问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