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否有期限?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想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但不知道这个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有期限的话,我得赶紧安排时间去做,不然错过了就麻烦了。所以想了解一下,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到底有没有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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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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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有期限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咱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简单来说,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就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情况的一个评定过程,它对于工伤职工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待遇至关重要。 在期限方面,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要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且停工留薪期满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所以,工伤职工及其家属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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