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制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我签的是全民制合同,现在想辞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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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全民制合同,它是指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这类合同也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关于全民制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劳动者主动提出且没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赔偿。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被迫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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