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债务人对一个债权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我借给了甲和乙一笔钱,他们俩是共同债务人。现在到了还钱时间,我想了解下,他们俩对于这笔债务是怎么承担责任的呢?是一起还,还是有其他的方式?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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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当存在两个债务人面对一个债权人的情况时,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分为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两种。 按份责任是指两个债务人按照预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份额,分别对债权人承担各自的债务份额。简单来说,就是每个债务人只需要偿还自己那一部分的债务。比如,甲和乙向你借了10万元,约定甲承担60%即6万元,乙承担40%即4万元,那么甲就只需还6万,乙只需还4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连带责任则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全部的债务。当一个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他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比如还是甲和乙借了你10万元,他们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你既可以要求甲还10万,也可以要求乙还10万。偿还了全部债务的债务人,比如甲还了10万后,甲可以向乙追偿乙应承担的那部分。《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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