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我和别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现在对方没能力偿还他那部分债务了,债主一直找我要全部的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必须替他还清所有债务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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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人偿还全部债务。 当连带责任中的一方无力偿还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要求有偿还能力的其他连带责任人清偿全部债务。比如A和B对一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A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B偿还全部债务。B偿还后,如果能明确各自责任份额,B对于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可以向A进行追偿。若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则A和B平均承担责任,B偿还全部债务后,可向A追偿一半的债务。 如果遇到连带责任一方无力偿还的情况,有偿还能力的连带责任人应先履行债务,避免债权人追究逾期还款等违约责任。之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向无力偿还的一方进行追偿。若追偿过程中发现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在其有财产时再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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