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样吗?
我给别人做担保,还有另外一个担保人。我想知道,我和另一个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不是一样的呢?在法律上对于共同担保人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呀?
展开


在法律中,共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并不一定是一样的,这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是按份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各个担保人提前和债权人说好了,每个人在担保的时候负责一部分债务。比如甲、乙作为共同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甲承担60%的担保责任,乙承担40%的担保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按份共同保证中,每个保证人仅就其约定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对超出其份额的部分不承担责任。 然后是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是指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比如甲、乙为丙的债务提供连带共同保证,当丙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甲承担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也可以要求乙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这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共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否一样,关键在于是否有关于保证份额的约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