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是否有补偿金?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一些个人原因自动离职了。现在听说离职可能会有补偿金,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自动离职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补偿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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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否有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自动离职和补偿金的概念。自动离职就是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而补偿金在这里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自动离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劳动者看似自动离职,实际上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补偿金。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自动离职是否有补偿金,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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