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是否有法定赡养义务?
我和老公结婚后,公婆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我就很纠结,我作为儿媳,到底有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去赡养公婆呢?同样,我也在想,如果是我老公作为女婿,对我的父母是不是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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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是否有法定赡养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赡养义务的概念。赡养义务,通俗来讲,就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所规定的赡养义务主体,明确限定为子女,而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主要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并非法律所规定的具有赡养义务的直系血亲关系。所以,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儿媳和女婿会出于亲情、道德等因素,主动承担起照顾公婆或岳父母的责任。而且,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一规定其实也是从法律层面,对这种主动承担赡养责任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和鼓励。 虽然儿媳和女婿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婚姻关系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家庭事务中需要相互支持和协作。当一方的父母需要照顾时,另一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理解和配合。例如,在一方承担对自己父母赡养责任时,另一方应在经济上、生活协助上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以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本身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法律通过一些规定鼓励和保障在特殊情况下,尽了赡养责任的儿媳和女婿的合法权益。同时,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也应共同面对家庭赡养问题,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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