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已经私了了是否还有责任?


在交通事故私了之后是否还需承担责任,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私了”。“私了”其实就是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不通过交警部门或法院等公权力机构来处理纠纷。这在法律上属于民事合同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交通事故私了达成的赔偿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私了协议合法有效,且双方已经按照协议履行完毕,一般情况下就无需再承担责任了。比如,双方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一方支付了赔偿款,另一方也接受了,并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索赔权利,那么这种情况下私了就产生了效力,后续通常不用再担责。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是私了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比如赔偿金额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等,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协议被撤销,就需要重新确定双方的责任和赔偿问题。 另外,如果在私了时,有一些损失当时没有发现,比如受伤情况当时不明显,后来才恶化或被诊断出更严重的伤病,且该伤病与此次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那么受害人依然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私了后是否还有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遇到对方反悔等情况,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来判定责任和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