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静养是否有误工费?
我之前因为意外受伤了,现在在家静养没办法工作。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在家静养的情况,能不能向责任方索要误工费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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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赚的那些钱。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提到了要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 在家静养是否有误工费,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因为受伤导致了误工。比如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假条等,上面会写明建议休息的时间,这个时间就是误工时间。其次,要证明你有实际的收入损失。如果你是有固定工作的,需要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证明你因为受伤请假期间,单位扣发了你的工资;如果你是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如果你在家静养是因为受到了他人侵害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主张赔偿的情况,并且能提供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据,那么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如果是自身原因导致在家静养,比如自己生病等,一般就不存在向他人主张误工费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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