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静养是否有护理费?
我之前因意外受伤住院,现在病情稳定出院回家静养了。但我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生活没办法完全自理,需要家人照顾。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回家静养的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拿到护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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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回家静养是否有护理费需要分情况来看。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提到了护理费。 在司法实践中,要获得回家静养期间的护理费,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需要有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明确意见,证明受害人在出院回家后确实需要护理。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中写明患者出院后需专人护理一段时间,或者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确定护理依赖程度和护理期限。 其次,护理费用的计算也有相应标准。一般会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所以,如果您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回家静养期间需要护理,那么是有可能获得护理费赔偿的。您可以与相关责任方协商护理费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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