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被撞了,是否有护理费和误工费?
我妈妈在路上被车撞了,现在还在医院躺着不能动。家里人轮流去照顾她,都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妈妈能不能拿到护理费和误工费啊?具体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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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护理费和误工费的赔偿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下面分别为您解释。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来说,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果您家人因照顾妈妈耽误工作,产生了实际的收入损失,是可以主张护理费的。 误工费则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只要妈妈因为被撞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减少了收入,就有权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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