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能作为抚养费吗


离婚时房子能否作为抚养费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 首先,法律赋予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孩子抚养费用支付方式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后,都同意以房屋所有权作为交换子女抚养费用的条件,那么这所房子就可以视为抚养费的一部分。 但如果双方没有就此达成一致决策,或者协商没有结果,那么该房屋通常只能归类为离婚诉讼中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 另外,如果涉及房贷未还清的房子,情况会更复杂。若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论哪方取得房产所有权,都要给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要是双方协商解决房产归属,比如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这种情况相对好处理。要是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由于房屋取得房产证但未还清贷款,银行对房屋享有抵押权,这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产归属,而是判决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归属。 总之,房子在离婚时作为抚养费,关键在于双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走相应程序来处理财产分割和抚养费问题。 相关概念: 抵押权:简单说就是当债务人(比如贷款买房的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比如银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这里就是银行对未还清贷款的房子享有的一种保障自身权益的权利。 待分财产:指夫妻在离婚过程中,那些需要进行分配的共同财产,在没有确定分配方案前就叫待分财产 。 房屋产权归属:就是确定房子最终归哪一方所有,明确房子的所有权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