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看病后是否还有责任?
我开车撞人了,已经带伤者去看病并且支付了相应费用。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之后自己是否还会有其他法律责任呢?想了解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后续还可能面临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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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并带其看病之后,是否还有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如果撞人事件经交警认定,撞人者承担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那么除了看病费用外,可能还需承担其他责任。比如伤者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还有护理费,如果伤者需要他人护理,撞人者可能要支付护理人员的费用。另外,若伤者构成伤残,还需赔偿伤残赔偿金等。伤残赔偿金是对伤者因伤致残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等损失的补偿。即使已经支付了看病费用,只要责任认定中有其他应赔偿项目,撞人者就仍需承担责任。当然,如果经认定撞人者无责任,那么通常在支付合理的看病费用后,就无需再承担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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