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被侵占有追诉期吗?
我家的一些贵重财产被别人侵占了,现在还没找回来。我想知道这种财产被侵占的情况有没有追诉期呢?要是有,是多久呢?我担心时间长了就没办法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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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被侵占是有追诉期的。追诉期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追诉时效,它指的是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侵占罪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同时,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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